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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4036—2004滚动轴承 运输用托盘和大木箱 轴承行业国家标准
来源:金铠德  加入时间:2009/10/29
JB/T 4036—2004滚动轴承 运输用托盘和大木箱 轴承行业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滚动轴承的包装方法、运输用托盘和大木箱的技术要求及发货、储运标志。本标准适用于外径不大于440mm滚动轴承的包装、运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l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l53—1995  针叶树锯材
  GB/T2934—1996  联运通用平托盘  主要尺寸及公差
  GB/T3716—2000  托盘  术语
  GB/T 4817—1995  阔叶树锯材
  GB/T4995—1996  联运通用平托盘  技术条件
  GB/T4996—1996  联运通用平托盘  试验方法
  GB/T7285—1993  包装术语  木容器
  GB/T8597—2003  滚动轴承  防锈包装
  GB/T11115—1989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
  GB/T13237—1991  优质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和钢带
  GB/T14508—1993  等级公路货物运输机械环境条件
  JB/T 3016—2004  滚动轴承  包装箱  技术条件
  YB/T025—1992  包装用钢带
  YB/T5002—1993  一般用途圆钢钉
3  术语和定义 
4 托盘及其包装技术要求
4.1  托盘
4.1.1  托盘分箱式托盘、双向进叉平托盘加盖盘、四向进叉平托盘加盖盘三种。托盘、盖盘的结构见图1~图4。
4.1.2 托盘、盖盘的尺寸和公差
4.1.2.1  平托盘外部尺寸及公差按GB/T2934—1996的规定。
4.1.2.2  箱式托盘的基本尺寸及公差由生产厂家和用户协商确定。
4.1.2.3  盖盘的尺寸及公差根据托盘承载物的面积由生产厂家和用户协商确定。
4.1.3托盘可用木、钢、塑料(高密度聚乙烯、聚丙烯等为主要原料)等材料制作,应分别按GB/T153—11995、GB/T4817—1995、GB/T13237—1991和GB/T11115—1989的规定。
4.1.4托盘的技术要求按GB/T4995—1996的规定。
4.1.5  托盘的试验方法按GB/T4996—1996的规定。
4.2  包装
4.2.1  托盘包装件的毛重不应超过1t。
4.2.2  采用平托盘载运的轴承为外径不大于440mm的缠包轴承或装入纸箱的轴承,其内包装应符合
  GB/T 8597—2003的要求。
4.2.3  摆在平托盘上的轴承包装件,不应超出托盘的四周界限,且每两摞轴承包装件相互间需用钢丝  或其它捆扎带捆扎连接在一起。
4.2.4  托盘四周的轴承包装件应用钢丝固定在托盘和盖盘的板条上,捆扎要保证安全、牢固可靠,不  使包装件受任何损坏,并力求经济美观。
4.2.5  轴承包装件与托盘、盖盘捆扎固定后,需用氧化钢带在如图5所示的部位捆紧扎牢。
4.2.6  箱式托盘的包装按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 
4.2.7  需用厚度大于0.06mm的聚乙烯薄膜热合制成如图6所示聚乙烯薄膜罩将轴承包装件、盖盘等全部罩住后,再用氧化钢带捆紧扎牢。也可用聚乙烯热收缩膜或聚乙烯拉伸膜缠绕包装,聚乙烯薄膜罩  的尺寸,可根据采用托盘的尺寸及装载轴承包装件的高度自行设计制造。
5  大木箱及其包装技术要求
5.1  大木箱
5.1.1 大木箱的结构、载重量和尺寸
5.1.1.1  大木箱的结构型式如图7所示。
5.1.1.2  大木箱包装件毛重不得超过lt。
5.1.1.3   大木箱的内部尺寸按表l的规定
5.1.2  制箱
5.1.2.1  箱板采用错口接缝,接缝间隙不大于3mm。
5.1.2.2  立置箱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6mm,底、盖用箱板厚度不应小于18mm,挡板厚度为18mm,宽度为70mm;枕木的高度为80mm,宽度为60mm。其板厚偏差应符合GB/T153—1995和GB/T4817—1995的规定。
5.1.2.3  木箱的内部尺寸偏差均为:上偏差+5mm:下偏差-4mm。
5.1.2.4  木箱的八个外角及箱盖挡板与箱侧横挡板连接处各包一块尺寸为150mmX50mmXlmm(长X宽X厚)的钢板。
5.1.2.5  木箱各面组合连接用钉,采用符合YB/T5002—1993的60X3.1圆钉。木板每端连接用钉不应少于两个,间距不大于50mm。
5.1.2.6  其它制箱技术要求按JB/T3016—2004的规定。
5.2  装箱
5.2.1  轴承产品按防雨包装要求包装,在木箱内衬一层聚乙烯薄膜和一层1202/m2石油沥青纸,内衬均不得钉在箱壁上。搭接方式应便于雨水外流,搭接宽度不应小于60mm。
5.2.2  轴承装箱数量可参见附录A的规定。混装应事先征得用户同意,混装时应使重心在木箱的帕或下部。箱内空隙处应用纸屑、瓦楞纸块、纸浆块、干木块、干木丝等经防潮处理过的无害物料垫稳、塞牢或卡牢。
5.2.3  装箱完毕需经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封箱。
5.2.4  装箱后包装件需用氧化钢带在如图7所示的部位捆紧扎牢,氧化钢带应符合YB/T025—1992
的规定。
5.3  试验方法
  包装箱在材料、设计、工艺等有较大改变时,在成批投产前,应作起吊、堆码及公路运输试验。
5.3.1  起吊试验 
5.3.2  堆码试验   
5.3.3  公路运输试验
6  发货及储运标志
  发货及储运标志按GB/T8597—2003和GBl91—200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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