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滚动轴承及其零件检验用标准器的公差、验收规则、防锈和包装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尺寸范围的滚动轴承用标准器。
——滚动轴承圆柱孔用标准器公称内径 0.6mm~400mm
——滚动轴承圆柱体用标准器公称外径 2.5mm~500mm
——滚动轴承圆锥孔用标准器公称内径 ≤500mm
——圆锥滚子轴承外圈滚道用标准器直径 18mm~500mm
——圆锥滚子轴承内圈滚道用标准器直径 18mm~400mm
——滚动轴承宽度用标准器宽度 ≤400mm:
——圆锥滚子用标准器公称直径 ≤120mm。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符号
4 标准器公差等级
5 技术要求
5.1 材料 硬度
5.2 公差
5.3 倒角尺寸
5.4 表面粗糙度
5.5 年尺寸变化量
6 验收规则
6.1 检定
6.1.1 圆柱孔、圆柱体标准器的检定按JJGl53—1993的规定。
6.1.2 圆锥孔标准器的检定按JJGl48—1993的规定。
6.1.3 圆锥体标准器的检定按JJGl54—1993的规定。
6.1.4 圆锥滚子标准器的检定按JJGl47—1993的规定。
6.1.5 标准器检定应按相应检定规程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与检验,制造厂也可以用其它方法进行测量和检验,但有争议时,应以检定规程规定的方法为准。
6.2 合格证
标准器制造厂提交给用户的标准器应附有标准器的质量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
a)制造厂名(或商标):
b)公称尺寸:
c)公差等级代号:
d)生产日期。
6.3 验收
订户验收滚动轴承用标准器时,验收规则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或订户与制造厂双方的协议。
7 标志
7.1 标志内容
7.2标志位置及方法 7.2.1 标准器的标志应标志在非基准端面上或标记在包装物上。
7.2,2 非基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的最小值)大于2mm的滚动轴承用标准器的代号及制造厂商标一般用机械方法标志在标准器的非基准端面上,表示特殊技术要求的代号及其它代号可用其它方法标志。
7.2,3 非基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的最小值)小于2mm的滚动轴承用标准器,其表示特殊技术要求的代号,可标志在包装物上。
7.3标志要求
7.3.1 标志应齐全、完整。
7.3,2 字迹应端正、清晰;线条应粗细均匀。
7.3.3 标志符号形状、线条宽度和字间距离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7.3.4 订户有特殊要求时,可与制造厂协商确定。
8 防锈、包装及储存
8.1 滚动轴承用标准器按GB/T8597—2003中相应的规定进行清洗防锈。
8.2 滚动轴承用标准器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包装,也可按市场销售的需要采用各种形式的销售包装。
8.3 滚动轴承用标准器经防锈包装后,在符合GB/T8597—2003规定的运输和库房保管条件下,应保证从出厂之日起12个月内不生锈。 |